跳到正文
华尔街见闻·A股快讯·· 1 天前同新闻AI 评分27

深圳明确购房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

深圳:购房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

AI 导读

深圳发布落实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现售项目购房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定金合同应约定定金金额、售价、交付时间及未按期履约的责任;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同一新闻,精选展示《深圳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地方实施意见》

正文

深圳发布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取得住宅楼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许可的现售项目,开发企业在充分研判履约和交付风险后,可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定金合同,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购房定金合同应当约定定金金额、商品住房售价、交付时间及不能按期履约的责任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开发企业依法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华尔街见闻·A股快讯 · wallstreet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