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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监管 最新动态

AI 相关政策法规与政府监管动态:立法进展、出口管制与全球治理框架的追踪。

1,237 条精选近 30 天 1,237 条共收录 2,11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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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归档 · 第 29 页

10月19日周一第 561–580 条
  1. 财联社电报55

    潘功胜宣布将推出非银机构大额赎回流动性支持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推出非银机构大额赎回流动性支持工具,用于建立债券市场稳定机制。工具将在资管机构面临群体性流动性风险、债券市场出现赎回—抛售负向循环等特定情景下启用,操作须满足宏观审慎要求并提供高等级抵押品。适用机构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对应的银行母行、证券母公司等。

    推荐理由:该工具针对资管机构群体性流动性风险及债券市场赎回—抛售循环设定启用情景,并以宏观审慎要求和高等级抵押品约束操作。

  2. 财联社电报63

    泽连斯基要求美国解除对乌克兰星链服务的限制

    泽连斯基表示,美国政府限制了乌克兰方面访问星链服务,他希望美方解除相关限制,并称SpaceX在技术层面执行了这一操作。他还表示,美方此前曾连续3天停止与乌方共享情报,使乌方无法获得俄罗斯弹道导弹攻击的预警。

    推荐理由:这则采访信息将卫星通信访问限制与情报共享中断并列呈现,展现两类支持对乌克兰应对俄方导弹攻击的关联。

  3. 财联社电报54

    中国人民银行将推出扩大常备借贷便利适用机构范围等系列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央行即将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扩大常备借贷便利的适用机构范围。措施还包括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落地、便利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以及出台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推荐理由:这组措施涵盖非银机构流动性支持、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和人民币业务便利化,呈现了央行政策供给涉及的多个方向。

  4. 财联社电报56

    我国牵头制定的脑机接口参考架构国际标准发布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发布了我国牵头制定的脑机接口参考架构国际标准《信息技术 脑机接口 参考架构》。该标准由我国专家担任项目负责人,并联合意大利、韩国、英国、印度、美国、日本、瑞典、芬兰、澳大利亚、德国等多国专家共同完成制定。

    推荐理由:这项标准由我国牵头制定并由多国专家共同完成,呈现了我国参与脑机接口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具体进展。

  5. 财联社电报24

    成都拟调整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皮卡车交通管理措施调整征求意见稿,拟对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调整限行规则。此类车辆拟不受货车禁、限行措施管控,但须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规则尾号限行;高污染车辆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另按相关规定管控。

  6. 东方财富50

    商务部就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答记者问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相关措施将于11月18日起实施。调整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符合规定的出口许可申请将获批准。商务部表示,将通过双边对话沟通出口管制政策,并促进、便利合规贸易。

  7. 华尔街见闻·要闻44

    商务部:中国政府愿与各国一道维护全球产供链稳定畅通

    商务部表示,中国政府愿与各国一道维护全球产供链稳定畅通。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公告,对盾构机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并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措施将于11月18日起实施。中方此前已向建立出口管制对话机制的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

  8. 财联社电报25

    外交部:习近平提出各方建设性参与非洲热点问题解决四原则,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习近平提出各方建设性参与非洲热点问题解决的4条原则,对应对包括当前非洲之角局势在内的非洲热点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四项原则是坚持非洲主导、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止戈维和、实行标本兼治,强调尊重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并兼顾当下安全与长远发展。

  9. 财联社电报33

    巴基斯坦对涉华布洛芬作出反倾销初裁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美国的布洛芬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8.71%,美国为7.77%;措施自公告发布日起生效,有效期四个月,预计终裁将在初裁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

  10. 东方财富76

    商务部等三部门调整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公告,调整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措施,并自2026年11月18日起实施。管制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航空器、发动机、通信设备、部件、软件及相关技术;出口经营者须申请许可并按要求向海关申报,部分情形可登记填报信息后取得出口凭证自行出口。

    推荐理由:公告将管制范围细化至特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部件、软件及相关技术,并规定申报要求与许可便利措施,便于了解新规覆盖边界。